主要负责公司各种事宜
技术改造投资补贴
实际完成技术改造投资额的10%给予资助
支持领域 支持工业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重点支持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制造、时尚制造、安全制造等五大发展方向;支持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工业互联网改造建设,支持节能节水技术改造,支持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淘汰落后设备提高安全生产能力等。 | 资助标准及方式 项目资助采取事后资助制,按照不超过申报企业上年度(以发票时间为准)实际完成技术改造投资额的1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年度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技术改造投入主要包括生产、检测、研发设备及工器具,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改造与安装工程费,对生产环境的进行改造的建筑工程费等形成固定资产的投资(扣除可抵扣税款部分)。 |
申报条件 | |
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工业企业; 申报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 | 申报项目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在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中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