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小米诉争米家mijia商标被驳回#冲上微博上热搜。之前,小米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其有关“米家”的商标申请,提起上诉。10月8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公开,最终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是怎么回事?
米家(mijia)是小米集团在2016年3月29日在北京发布的智能家庭品牌,旨在给消费者带来集可靠品质、优良设计、合理定价于一身的智能家居产品。
米家(mijia)与小米的关联那么明显,也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小米又为什么会为了“米家”的商标头疼呢?原来小米的“米家 MIJIA”商标是在2018年1月10日才申请注册的,而在小米申请之前,已经有两家公司使用了“米家”中文商标,这两家公司分别是在2015年注册的“米家互动”商标和2016年注册的“MIKA 米家”商标,前者公司为深圳市米家互动网络有限公司,后者为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
小米此次诉争商标
不仅如此,2020年,小米还曾因“米家 mijia”商标侵权,赔偿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310余万元。也难怪小米一直对“米家 mijia”商标这么执着,要接二连三的打官司去上诉了。针对这一事件,10月10日晚间,小米公关部总经理王化在微博上表示:商标还是商标,很正常的商业注册和保护机制,不过今天那个是9类的而已,小米还有"家"谢谢牵挂。
实际上,在小米建立“米家”品牌之初,早就申请了与米家有关联的商标,最早的“米家”商标申请时间要追溯到2004年,足以说明小米科技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是很强的。但是品牌大了也难免有顾及不到的方面,一旦商标被别人注册成功,后面再想拿回来就很难很难了,要么是漫长的官司要么是高额的商标转让费用。在我们国家,商标注册遵循在先原则,一般来说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时,谁先申请商标局就初步审定谁的商标,其他商标则会被驳回。在企业创立初期,要尽早全面的布局好商标,以免后期的麻烦事儿。
1.商标直接使用于服务场所,包括使用于服务的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店堂装饰、工作人员服饰、招贴、菜单、价目表、奖券、办公文具、信笺以及其他与指定服务相关的用品上;
2.商标使用于和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如发票、汇款单据、提供服务协议、维修维护证明等;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服务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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