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IPRdaily中文网
近日,网络上一篇“奥克斯被指以‘专利流氓’行为‘报复’格力电器”的热文受到广泛关注!其中提到,建设创新型国家,既要保护好创新企业的合法权利,阻止恶意侵权,同时也要打击“专利流氓”利用法律空子破坏创新秩序的恶劣行为。文章以奥克斯与格力电器的专利诉讼为例。详情如下。
文章中提到:
“近日,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悉,本身并不研发、生产压缩机的奥克斯,在向日本东芝开利购买即将过期的压缩机专利后,立刻起诉格力,要求巨额赔偿。为了诉讼而购买专利的意图明显,此举是否属于通过“专利流氓”行为进行报复,引发广泛关注。”文中还提到:
建设创新型国家,既要保护好创新企业的合法权利,阻止恶意侵权,同时也要打击“专利流氓”利用法律空子破坏创新秩序的恶劣行为。针对专利流氓现象,学界和众多法律专家也纷纷提出建议。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杨延超、吴烁指出,从监管和立法层面,应提高“专利流氓”的诉讼成本,让“专利流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付出相当的代价,从而防止“专利流氓”对创新的阻碍。
而在人民日报社主办的权威政经周刊“中国经济周刊”发布的“全国人大代表董明珠:奥克斯报复格力,建议严打‘专利流氓’”一文中,也提到了相应内容,摘录如下:
“在《严厉打击“专利流氓” 保障创新企业正常经营的建议》中,董明珠举例说,2018年12月,奥克斯向美日合资企业“东芝开利”购买即将过期的压缩机专利,并于2019年1月在宁波中院起诉格力电器侵犯该专利权,要求格力电器赔偿1.9亿元。对此董明珠称,奥克斯购买一件即将过期的专利,向同行要求巨额赔偿,背后动机非常明确:报复格力电器。”
关于“专利流氓”,董明珠称,随着国家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增强,近几年全球广泛讨论的“专利流氓”开始进入中国。像奥克斯这种借“保护专利”为名,行“打击报复”之实,实际上也是一种权力的滥用。如果政府层面不进行有效规制,不加区分,一概予以保护,那么就可能变相地允许了奥克斯的恶意行为,其极大的负能量甚至会引发外国企业与中国企业的大规模恶性专利混战,后果非常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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