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曾是我们生活中经常食用的调味品,很多人对莲花味精应该是非常熟悉的,特别是8090后,看到那熟悉的包装,便勾起了记忆中的味道。
7月7日,一则“河南莲花味精商标被拍卖”的消息引发不少网友关注和讨论,难道陪伴我们这么多年的莲花味精如今也走向了消亡?
24个商标公开拍卖,起拍单价最高达到658.29万元
阿里拍卖公众号信息显示,8月4日,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24枚”莲花“相关商标即将进行公开拍卖。这次拍卖的24个商标,总起拍价达到7570.34万元。具体来看,此次拍卖的商标范围涵盖较广,食物防腐盐、食盐、芹菜盐、醋、酱油、醋精、调味品、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豆粉、食用冰等均在内。
昔日味精大王处境令人唏嘘
消息一出,各大投资者交流平台上,充斥着对昔日味精大王的感叹与惋惜。1998年,莲花味精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莲花品牌也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和“河南省著名商标”,曾荣获多项国际、国内质量大奖。可惜好景不长,自2001年后,由于莲花味精内部管理没有跟上,加上股东长时间私自挪用公款,导致资金链断开,以及出现当地工资发放问题、税收问题,使其逐渐走下神坛。而那则味精对人身体健康有害的消息更是给莲花味精带来了重大打击。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
这也就是为什么人们常说,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或拍卖转让,或质押贷款,关键时刻也许能解燃眉之急。虽然如今辉煌不在,但跌下神坛的莲花味精24件商标的起拍价仍能达到7570.34万元,这样的价格在拍卖市场上并不多见,可见市场对于“莲花”系列商标仍然比较认可。企业商标作为公司的无形资产之一,与有形的固定资产会出现损耗和折旧不同,它会随着企业知名度的提升、产品的销量逐年上升,其价值有时候甚至远远超过了许多有形资产,可以为商标持有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对企业有着重要的战略和现实意义。所以,商标绝不仅仅只是一个产品名称而已,是值得品牌方细心规划与耐心经营的,一方面是便于自身的使用,减少知识产权纠纷,一方面则是对于企业无形资产的战略性培养,对于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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