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资金是企业的命脉,那么创新就是企业的灵魂。对于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生力军”而自身又以轻资产、高成长为特点的中小企业而言,尤为如此。只有保持活力、不断创新、提升质效,让自身拥有一个“有趣的灵魂”,中小企业才能获得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的青睐,可持续性地获得更多资金支持。
因此,我们看到,在最新出台的一份有关中小企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除备受关注的金融、财税支持措施之外,关于提升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能力的内容紧随其后,且着墨颇多。
谈到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
从宏观层面看,继去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后,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指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制度作为现代产权制度的重要构成、创新驱动发展的基本保障,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而从微观主体角度看,专家表示,创新创业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驾护航,任何创新型企业想要长久发展,必须将知识产权作为核心竞争力。因此,上述指导意见强调,切实保护中小企业知识产权。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已经迈上了新台阶。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年底,国内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60.2万件,同比增长18.1%,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1.5件;国内有效商标注册量达1804.9万件,同比增长32.8%。与此同时,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也进一步加强。2018年,专利行政执法办案7.7万件,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1万件,案值5.5亿元。
但是,与成熟市场相比,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仍然任重而道远,其中,由于体制机制、法律环境、自身治理水平等内外部因素,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短板尤其明显,广大中小企业面临着知识产权评估难、变现难、转化运用难、维权难等多重困境。
那么,如何补齐这一短板?
首先,切实保护知识产权,需要各方协同发力,为中小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持。
数据显示,2018年,在我国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名居前的企业中,鲜见中小企业的身影,这凸显出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不足。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须从制度、技术、市场、机构多角度入手。
从制度、技术的角度,上述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机制,鼓励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资源;健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搭建网络管理平台,建立高效对接机制,推动大型科研仪器和实验设施向中小企业开放。
此外,还要从知识产权辅导、预警、代理、托管等“全产业链”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例如,今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专利代理条例》就增加了专利代理援助服务的内容,鼓励专利代理机构对一些特定群体提供代理援助服务,帮助小微企业等群体申请专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从市场和机构的角度,上述指导意见提出,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发挥知识产权增信增贷作用。同时,鼓励地方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等专业化基金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事实上,目前北京、浙江等多地已有相关有益探索,其经验有待进一步向全国推广。
其次,切实保护知识产权,要从内部着手,提升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短板的形成固然有大环境因素,但与其自身相关意识的淡薄也密不可分:一方面自身缺乏专利保护意识,一方面对他人的专利权不够尊重。
这就需要加强引导、教育,给中小企业补上这关键的一课。一是让知识产权概念深入人心,引导企业将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的整体发展联系起来,形成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的长期规划和投入机制。二是加强企业的现代公司治理,提升法治意识。三是注重相关人才的培养和保护。
再次,切实保护知识产权,还要加快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违法成本。
做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与引导固然重要,后续的惩罚与补救措施也必不可少。从《政府工作报告》中连续两年提及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即可知后者的重要性。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在“部长通道”上也表示,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做好专利法的修改,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违法的成本。在最新的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中,规定了对故意侵权行为可处以最高5倍的惩罚性赔偿,这在国际上也属于较高标准。同时,新一轮商标法修改工作也在准备当中。
做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不仅关乎企业的经营发展,还关乎整个市场的公平竞争、信心塑造以及创新动能。因此,这既是长期工程,又是紧迫任务,值得各方高度关注。